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坐在店里盯着屏幕上的时间,从秒到分到时的不停跳动能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心安。
再过一个月这家书店就要开满二十年了,我也要准备准备换个地方继续开店了。
干我这行的,其实卖的不是书,是人生。
人的喜怒哀乐愁种种,我把这些写进来,再卖给其他人看,这就是我的工作。
昨天来了一对情侣,男的说是他们爱情长跑七周年的纪念,想把这些年来的点滴都记录到书里去留着迟暮之年再拿出来回味。
女的则是羞答答的在一旁捏着衣角嘟囔着“酸死人了”之类的话,——只不过声音有点大,可能对门的修车厂都听到了。
其实我是很烦这种人的,以我这么多年参阅了无数人的人生的经历加上他们记录在书中的这几年来的点滴来看他们最多再两年就得分道扬镳甚至反目成仇都有可能。
爱恨本就是表里一体,现在爱的愈深,恨起来也就愈狠。
男的仪表堂堂一表人才,女的举止得体落落大方,但背地里干的那些龌龊事……怎么说,我都不忍心提。
他俩记录在两本书里的那些事很多都没法对上号,这能说明什么问题你我心里都有谱。
我把处理加工过后的书递到男的手里,看着俩人组合成连体巨婴渐行渐远,心中愈发的感到恶心。
人的本性原本就肮脏,不过是在这粪土般的东西上披着层皮、上点色、穿点漂亮的衣裳,竭尽所能的装的漂亮些罢了。
别急着否认,你想说的那些人性的美好我也是见过的,不过你能否认这些在内心深处那些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存在着的肮脏吗?
几乎所有人都是禽兽。没有哪个父母听到小鬼哭嚎不觉得烦,也没有哪个小鬼被父母责骂不觉得气愤。哪怕没有实际动手走人,只要心里想走人,骨子里就是个恶鬼。没有动手只是因为没有勇气罢了。
让我欣慰的是他们带走了这本书,我不用每天打扫的时候看到这本充斥着欺骗与龌龊的书在我的书架上耀武扬威,
书是映照世间百态的镜子,我的生意是把世间的喜怒哀乐写进来再卖出去。
许多人将他们的人生写进书中留在我这,但是再也没有回来过,——可能是他们忘了,或者是他们死了。
书架上的书我基本都不看,那些平凡且庸碌的人生根本无法激发起我阅读的欲望。它们留在书架上唯一的作用就是满足同样平凡且庸碌的人“尝试过另一种人生”的愿望。
世界上有七十二亿人,我可以说七十二亿人都曾有过这种想法:如果换一种人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结局。
翻过一册册书,体验过一段段不同的人生,然后他们发现:世间其实就是这么悲惨啊,看书的和写书的都一样,大家都得自欺欺人才能活得下去。明知自己本性如何,还得费着心思使劲盖住了捂好了打扮打扮出去招摇过市,——是不是像做梦一样?
有个小伙子问我,——是个很有灵性的小伙子,我很喜欢他,——都这么悲惨,那怎么才能幸福。
我说这简单,你不做人不就好了。
他深以为然,从此我再也没见过他。
作为一个活了千百年的书妖,我已经数不清我多少次把空白的册子拍在人的脑门上记录下他们的一生,再从中找出他们想要的记录下的那一段修订一番交付到他们手里。
我在同一个地方开店绝不超过二十年,因为我的店很吸引人。几乎所有人都会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来记录下自己的人生,然后从中挑出最满意的那一部分展示给其他人看。他们在这互相比拼的世界里玩的不亦乐乎。
二十年,足够我把一个地区的大部分人都看过一遍。
平心而论作为记录者的我不应该发表多余的意见。
但是!
我真的没有办法在见识过一个人心底的阴暗和丑陋之后再用没有任何偏差的目光直视他们。
一想到这里我不需要进食的胃就一阵阵的恶心。
所以,写完这段话,我必须要走。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