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将从人员与工作职责两方面进行“企划与研发部门”的计划简述(以下简称为“企划”)。在此文件中不对于实际的工作目标、周期等具有执行性质的事务进行探讨。
我们将从人员构成、工作职责、职能作用等方面来指出其岗位的作用与必要性,同时不进行优先级的区分。
人员板块中,将以理想中的满编情况设计人员岗位需求,在实际的过程中,前三个月可考虑使用“1+3”(即,1名负责人与3名专员)的模式过渡前期的人员筛选、留用阶段,从第四个月起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进行人员的增补工作。
同时,人员方面目前仅是以理想状态作为参考,在职能分配方面同理,即,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很有可能需要对人员进行二次的分配。
在选择人员时,研发角度可以考虑大力使用新人/应届,作出这个选择是考虑到在同等情况下,新人/应届所具有的创造力在某种程度上普遍相较于老手更高,也更愿意发挥主观能动性。
但在有了新人之后,也需要一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研发岗位人员配合,通过其对于工作岗位的经验,可以预先处理一些新人在工作岗位中可能会犯下的低级错误,同时也可以在前期将没有意义的创意方案尽快排除,降低执行成本。
在图形图像方面,应根据企业的实际运维情况决定在前期三个月的阶段是以图形(即静态图片)方向或是图像(动态图像)方向为主。若无特殊需求,则建议以图形方向为主。
在图形工作区域,建议加入日常性素材,即:在某些时间节点加入朋友圈的素材覆盖、节假日节点的庆贺海报覆盖等等。
综上所述,最终决定的人员编制(理想化情况)如下:
1.1. 负责人1名
1.2. 研发3名
1.2.1. 有动手制作能力与经验
1.2.2. 能够理解构件并且解读样品的实施难度
1.2.3. 具备一定的制图基础
1.2.4. 产品设计专业优先
1.3. 图形图像类3名
1.3.1. 根据实际需求优先美工或剪辑
1.4. 文编1名
1.4.1. 能够撰写普通文案
1.4.2. 能够根据产品特征为产品撰写特定文案
1.4.3. 撰写渠道所需文案
1.4.4. 撰写公关文案(若有)
1.5. 策划1名
在该阶段,企划部分的工作职责将视为“宣发”部分的前置工作,即,若未完成企划工作的前置情况下,宣发工作即便准备到位也不应进入执行。
企划的工作将分为四个模块(暂定)进行,考虑到仍有部分企业的战略规划仍未有明确指向信息,因此不会出具明确的指向意见,只对岗位职责进行分析权衡。
2.1.对外活动
该部分指当需要以企业名义对外(即企业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组织、机构、企业等)进行信息交流的事务。
在此类事务下,该部门应及时的进行跟进,制作、审核所有将以企业为名义对外发布的所有信息,并判断信息发布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防止出现公关事件)
2.2.宣发计划
宣发计划更多的指代从广告层面进行规划,例,是否需要进行投放电梯广告、是否需要进行投放流媒体广告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在短期规划内未有此类计划,该部门仍需要在固定的周期内进行渠道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2.3.品牌包装/营销
该部分可以视为前两点的后续延展部分,当2.1、2.2中的任意一项或两项通过时,该部门的工作内容将转向此部分(并非所有人都需要转移至此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在2.1或2.2的基础上进行更细致的执行规划,以便进入宣发阶段时有据可依。
2.4.拓展新销售渠道
该部分工作将与前三个小节(2.1、2.2、2.3)脱离运行,即无论在任何时候,该部门都应持续挖掘市场上的第三方销售渠道/团队。并先于企业进行初步的对接,分析第三方的销售模式、渠道模式、销售情况、业绩情况等,并进行初步的价格商榷,同时将其整理为具体的分析报告上报至企业,由企业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对接。
即便已经与一个或多个第三方销售渠道/团队促成了某项合作,该部分工作也将继续进行。
研发岗位为此部门最优先部分。此类岗位将分为两个部分进行,一为产品的研发迭代,二为技术的研发迭代。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的研发迭代很可能具有“超前”、“现阶段应用场景小”、“沉没成本高”等性质,因此在实际工作计划中,仍以产品研发作为最优先(此处提到的最优先在特定情况下允许比宣发计划等工作内容更加优先)。
当企业做出了明确的方向性指导后,该岗位的人员将以此作为根据进行包括但不限于样品的搜集、二次开发、图纸制作等工作。当图纸由企业审核通过后,将转向生产部门进行样品的制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样品的制作完成后,如有必要其余的专员需要根据样品进行小规模的采样分析,此处涉及到新的工作内容与工种,在此不展开赘述。
3.1. 产品研发
3.1.1. 美观性
3.1.2. 功能性
在这里,我们将产品研发分为两个方向(暂定),即提升功能性或是提升美观性,值得注意的是,这二者在结果上可以并存,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同步启动!更多的时候需要由企业做出方向性指导,明确在某个工作周期内的工作优先级。
3.2. 产品模仿
3.2.1. 外形模仿
3.2.2. 功能模仿
该部分以字面意义理解,不再赘述。
3.3. 产品改进
3.3.1. 针对已有产品
3.3.2. 针对竞品
该部分工作内容可视为3.1小节的延展工作。即,当企业做出方向性指导后,是以现有产品为根基,还是以竞品(假定竞品)为根基展开工作?
且,在具有新的功能性特点方案出现后,该岗位需要对现有产品进行审阅,将可以运用新方案的旧产品做出总结,并根据销售数据情况对旧产品进行甄选。
针对竞品指代的是对于市场上的同类型的产品进行筛选分析,改进竞品的缺陷、功能点,将其作为我方的新品进行推出。
需要注意的是,该项工作将作为长期工作进行,即无论在任何时候都需要进行持续的数据收集与功能点实装分析工作。
3.4. 技术迭代
3.4.1. 对内使用的技术
此处所说的对内所使用的技术特指于仅限于企业内部或多个部门之间流转使用的技术。
同时考虑到该部门的地缘位置特殊,与总部之间进行需求沟通、文件传阅、事务审批等事宜可能存在不便,因此该部分在现阶段更多的指代OA、文件中转管理等行为。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文件管理行为,考虑到该部门在持续运行之后可能会掌握大量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数据、生产资料、设计图纸等具有保密性的信息,因此在文件管理方面需要特别注意,防止出现资料外流、员工离职后恶意删除、外泄数据等情况。
3.4.2. 对外使用的技术
此处所说的对外所使用的技术指代只考虑应用场景更多是针对外部人员的技术。
以开篇所述,此类技术存在着成本高、周期长、对于当下所提供的帮助有限等局限性,因此该部分更多的作为一种更加超前的预备方案所准备。例如AR技术,因此,在企划部门运转前期无需对此类技术进行实质性工作,但需要定期收集信息进行储备工作。
宣发部分工作是企划的延展部分,在企划案未被确认执行之前,即便宣发工作的所有渠道都已安排到位也不应执行宣发!
4.1. 建立渠道
4.1.1. seo
4.1.2. 水军/软广
4.1.3. 社区
4.1.4. 流/自媒体
现提出4个不同渠道,但该部门仍需要持续跟进渠道的挖掘与拓展,同时,在任何一个渠道都至少保留2-3家供应商进行询价工作,以保证价格的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SEO在该部分项目中需要作为第一优先级执行,优先保证在任意搜索引擎中可以快速搜素到企业。
但SEO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很大可能只能通过外包进行,需要企业进行斟酌。
(个人建议前期只进行SEO工作,优先搜索结果,再进行其他的工作)
4.2.制定策略
该部分为4.1部分的延展工作,即,应先依照4.1部分选择渠道,才进入更加具体的投放策略的制定。
投放策略指,在具体的某种投放方式中更加具体的投放细节制定。
如果是仍在选择投放渠道,则不视为投放策略,视为渠道选择。
4.3. 制作素材
4.3.1. 视频
4.3.2. 图片
4.3.3. 音频
4.3.4. 落地页/单页等
此处所制作的素材指的是需要依据4.1中所选择的渠道所提出的规范要求针对性制作、修改的素材,与纯粹由企划所规划的制作素材可以重合,但不尽相同。
在本质上而言此部分的工作更多的是依赖于实际执行过程中的调度与协调,在此不做赘述。
5.1. 渠道维护
5.2. 素材维护
5.3. 公关维护
维护工作,目前以文中所提到的三个部分(暂定)为主要工作内容,其渠道维护指对于宣发、销售、开发、网维等等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第三方合作或外包渠道/团队之间的信息维护工作,以防止在执行某些长周期工作内容时产生信息差进而导致不利后果。(渠道开拓、更新可以视为维护的一部分)
素材与公关维护之间存在于相似性,二者均都是对于已经使用、发布的信息进行跟进工作,去除冗余信息,检查是否存在与现有信息存在出入的已经发布的信息(即,在某日发布了A产品的宣传信息,事后发现B产品发布的信息可能会对A产品产生影响,或发布了错误的A产品信息)。公关部分在现阶段主要内容是确保在搜索引擎中可以查阅到企业的具体信息(官网、项目资料等)与软文广告等。
该计划目前为止只简要陈述了关于该部门的职责相关描述,且信息的缺失、战略规划的指向仍属于缺失部分,因此在上文中,没有做出任何对于实质性工作规划的内容。
同理,更加深入的场地选择、薪资待遇、预算开销等等将对于企业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部分也未曾提及。
企划与研发部门可以视为由生产型迈入产学研的转型之路的第一步,但在长远的规划中,我们仍旧提倡需要拥抱技术,将更多的新颖的技术整合进产品之中,而不仅仅停留在美观、好看、耐用这些基础属性至少。
根据KANTAR所发布的《2020双十一白皮书—消费者洞察》报告中所指出的数据可以得知,在2020年双十一期间,24岁及以下人群中,家居用品呈商城趋势,同时在25-34、35-44、45+的人群中,家居用品也依然处于消费前十之中。
该报告书还指出,消费者对于消费时会存在明确的消费目标,同时一线消费者更愿意尝试新鲜产品。因此,我们将功能点的改进作为研发的第一要素。
报告内也为我们选择更多的带货渠道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持,报告指出“83%的用户选择零售渠道(其中电商占比78%),同时视频类渠道与社交/内容渠道也分别占比69%、64%……带货直播、种草短视频渗透率进一步提升等等”
值得一提的是,埃森哲在18、19年的《消费者报告》中也以数据论证了在新生代中,社交之间的分享是新生代在进行消费决策时极其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不过任何一个方案如果抛开企业实际情况不谈,都不是一份有效方案。因此我们不建议再进行人员的增配,这势必会带来更多的不可控的因素。转而选择外部的第三方的渠道进行合作是相对理想的选择。
这些数据无法直接转化为任何行为上的指导意见,但是来自市场的数据势必能够让我们在进行规划时更加的游刃有余,将行业的数据反馈至某个产品上时,将减少我们再做出决策时对于不确定性的恐惧。
此类数据繁多,在此不再赘述,在一个部门的规划中,该简案只是其中的版图之一,更深入的执行方面的规划,仍需要填补完整信息后进行制定。